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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也聽說把班主任叫去查了,但不到兩天又放了。
丈夫花了一些錢,託人打聽到了一些消息,說是女兒與班主任老師是正常的師生戀。
原來這班主任早就算計好了,在侵犯女兒之前,早就辦了離婚獨自一人了。
丈夫是個血性子的男人,哪能受這樣的仇恨憋在心裏,就氣沖沖獨自闖到學校找班主任報仇去了。
沒想到一切都在那個班主任算計之內,這一步也早就被那畜牲算計到了,等丈夫闖進學校,找到班主任寢室,一腳踢開門時,早已安排好等侯着的兩位警務人員,不由分說就上來按住丈夫,把丈夫的手反銬上了。
警務所的人抓走我丈夫以後,直接就報了逮捕,把丈夫關進了牢裏,不到三個月,就以尋釁滋事,危害公共安全,和故意殺人未遂罪三罪並罰,把我丈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
婦女說,爲了給丈夫和女兒申冤,花光了所有掙的錢,又向親戚朋友借了許多錢,又抵押了海城的房子貨了些錢,官司從縣裏打到市裏,從市裏打到省裏,省裏一度也主持公正,要求重審,後來又不了了之。市主法官還是按原審判不變。
現在我是求告無門,也曾跳過溫江,被好心人救起,心想我生在包公的家鄉尚且冤屈難申,還相信包公幹麼,聽人說,閻羅殿靈驗,有求必應,我就來求閻羅王明察秋毫,爲我主持公道,懲惡揚善,救我丈夫,爲我女兒申冤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