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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取稿費的時候除了匯款單,還需要證明自己是自己,所以魏明需要本人持相關證件把錢取出來,然後再通過郵政寄回老家,讓老魏再取一次。
麻煩是麻煩,可這時候也沒別的選擇。
工作人員看了好一陣,確定了《兒童文學》編輯部的匯款單是真的,又確定了魏明的戶口頁也是真的,這纔開始辦手續,態度明顯不一樣了。
等待的時候魏明無聊地左看看右看看,然後就看到了眯着眼睛衝自己笑的劉振雲。
“哎呀,振雲兄,又見面了,好巧啊!”
“小魏同學,你好你好。”劉振雲頗爲正式地跟魏明握了握手,這可是能賺稿費的文人的手啊!
“你來是寄信的?”魏明問。
“取錢,”劉振雲特意補充了一句,“不過不是稿費,是家裏寄來的生活費。”
雖然他每個月有22塊5毛的甲級助學金,平時也節儉,應付喫喝之餘還能有一些富裕,不過燕京大,居不易,買書交際也需要用錢,所以父母從牙縫裏省出錢,每個學期還要給他和弟弟每人50塊錢。
他弟弟和他一樣都是78年考上大學的,在西南政法讀書,未來的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