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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張三是個沒有功名的草民,那就只能跪在地上聽審。
而輔國公金敏,他派來應訴之人,卻是個七品典儀官,這就有座了。
在大清朝,草民見官,必須下跪行禮。否則,就是藐視老爺,輕則挨板子,重則流放三千里。
正式開堂之後,胤禑在後邊聽得很清楚,張三的手裏有官府蓋過大印的紅契。而輔國公金敏的人,卻端出多爾袞時期的的圈地令,嘴裏還振振有詞。
經過半個時辰的當面對質,胤禑在後邊對照着自己總結的節略,發現事實俱在,並無太大的不同之處。
照道理說,這案情已經十分清楚了,就是輔國公金敏,想霸佔張三家的良田。
可是,扎哈里卻藉口張三出言不遜,下令先打三十板子。
類似的調調兒,胤禑見識過太多了,喫虧的永遠都是草民。
旗人權貴,強佔草民田宅的事情,只要大清不亡,就會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