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輕饒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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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有虎在一旁陰沉着臉,兇狠的眼神之中,卻有一絲隱藏不住的惶恐。
他不明白,張富林怎麼就被金龍衛拿了,而且第二天就給砍了!
陳子陽,無罪釋放。
他被罰俸三年,兒子被重責二十大板!
整個事情的處理,都顯得十分詭異……
因爲如果要處理張富林,那他和他兒子,就肯定也要重罰。但罰俸三年,算個屁的懲罰?哪個當官的,靠的是那點兒微末俸祿?
關鍵是他兒子的懲罰,打了二十大板,就完了?
大楚律,縱馬傷人者,刖刑!
所謂刖刑,就是斬斷一隻腳,或者雙腳!
你不是愛騎馬撞人嗎,砍了你的腳,讓你變成殘廢,看你以後還騎不騎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