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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是很大一筆錢了。
這個時代,其實已經溫飽不是什麼問題,大家更想喫肉。但是肉的產量很低,所以一些小動物的肉,就成了補充。
這和後世不一樣,後世抓兔子都犯法了。
甚至在一九九六年,還特意有了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
但是現在還沒有,大家很多人也偶爾上山,抓這些東西,一是自己喫,二是賣錢。
東臺子村的山不太大,野味很少。一般人們都去舉人杖子村前邊那些大山裏抓兔子。那邊的山更大。甚至那邊還有像野豬,狼一些大型的動物。
當然,抓野豬這事基本沒幾個人抓到過。熟悉農村的人都知道,野豬那玩意,賊厲害。不光咬人,戰鬥力強悍,最主要那玩意特別能跑,還皮糙肉厚的。
一個人都打不過野豬的,而且野豬爬山賊快。根本抓不住。
趙廷明的大喇叭說的,等於是斷了趙鐵清父子年前的收入了。趙鐵清還琢磨,要多抓點野雞兔子,多賣點錢,好能夠好好過個年。結果,趙廷明來了這麼一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