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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裏,我情不自禁問了程思林,“請問你老爸貴寶號?”
“屁的寶號,有什麼值得炫耀?程跛子,你聽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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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操…”我覺得今晚算是徹夜無眠的了。震撼,絕對夠震撼;刺激,相當來說很意外很意外。意外到讓我忍不住就“操”了出口。
程跛子,我還真不知道他真名。但,“跛子”兩個字加上他的姓-“程”,卻可以是如雷貫耳。說實話,走私確實是促進了一些地方經濟的發展,我老爸當年也有拉過走私的貨。只是後來政策嚴格了起來,省政府開始重視和關注,慢慢打壓了下來,我爸爸纔開始“脫手”。否則,當時是天天出車,有時候三更半夜,碼頭來船就得去,不論颳風下雨都一個樣。
還記得,我家的老式錄像機,廚房的鋁合金洗碗盆和擺在我老爸老媽房間的沙發,這麼多年了,都依然很好。所以,在當時的人眼裏,走私不是走私,只是以低價去買“進口貨”而已。
至於,“程跛子”這個大名,不是在他走私之前成名起來的。而是在走私時,因爲“搶生意”直接火拼了起來。在碼頭,被人用散彈槍給打了,膝蓋的子彈取了出來,但有些碎片取不到,導致了跛腳。爲此,他帶人抄了對方全家。日後,大家也在背地裏叫他“程跛腳”或是“程跛子”。
這件事,在我們那裏還一直流傳至今,還搞了一句俗話,叫做:老虎摸不得,跛子不好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