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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這個想法自然好,這些田地既是用我的嫁妝購置的,自然寫的是我的名字,若是用家中的餘錢買的,等你長大了,我就把那些都改成你的名字,以後你自己去賺錢,填補上你的虧空。
你們每個月都能領到一筆月銀,根據咱們家的情況,若是餘錢多了,就增加,餘錢少了就減少,若是誰犯了錯,我就扣誰的月銀。
從下個月起,每人每月有二百文錢,在家中喫喝,也花不到多少,你們儘可以存着,不過若是正常需要花錢的地方,比如說要買書,買筆墨紙硯,買讀書習武的用具,這些都從公中支出,給我申請就好了。
杏兒,你之前的月錢是每月一百文,以後,你跟在我身邊做事,同樣還是一百文,不過若是做得好了,我還有賞。”
陸琳琅一番安排下去,杏兒聽說自己還有月錢,也忙着道謝,她本是大小姐外出時遇到買下的,當初杏兒的爹孃離世,住在舅父舅母家,舅母討厭她,舅父做不了主,後來舅母就拉着她要把她賣到青樓去。
是陸琳琅在城外遇到了正在交易的牙人和杏兒舅母,花了比牙人還要多的錢買下她,從那以後她就決定以後都要好好報答大小姐的救命之恩。
她們村裏也有被賣到鎮上青樓的,她有一次偷偷去看望,卻看到了小姐妹被人用一個爛席子捲起來隨便扔在亂葬崗,身上沒有一塊好肉。
她心痛之餘給她挖了個坑埋葬,回家還被舅母以偷懶爲由,狠狠打了一頓,從那時候起,她就知道,被賣到青樓的人,沒一個好下場。
“姐,我們就不用了吧,這些年姑父和你供我們喫喝,除了買書,也沒有什麼要花費的地方,銀錢不趁手,你還是自己保管着,我們如今得了那麼多書,看都看不過來,就不要月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