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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政認爲,假如暫住親戚朋友那裏。三五天,十天半月是有可能,但若長久是也太可能的。畢竟三四口人要喫飯住宿,一起生活,必然有許多不方便。除非很親近的人才能接納。提前租好房子,或者住在親戚朋友多餘的房子裏面的可能性會很大。
因此,找尋仇裳公公的親戚朋友是關鍵中的關鍵。
有人問,調查從哪裏入手呢。
蔣政按照自己的思路,逐一分析。
一是落腳點。
當事人雖不是臨時起意而搶。但搶過孩子之後,必然是慌里慌張,會立馬找一個安全的落腳點。
而當天晚上的落腳點也許會入住賓館,也許會直奔親戚家,也許是直奔提前租住好的房子。
住賓館需要身份登記,賓館裝有監控,因此會留下可查的軌跡。
二是車輛軌跡。
據仇裳說,因爲當天母親的害怕和緊張,並沒注意到搶走孩子上的哪個車輛。要麼用自己的車,要麼是他人的。當時報警記錄,和幼兒園接送孩子的家長的見證,是可以再摸排一下的。當然,事情已經發生很久了,反過來回查,想得到滿意的結果是很難。但對仇裳家自己的車的軌跡入手,還是比較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