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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豹子哥能動了,小稚給它整到了一個山洞裏,繼續敷藥搞喫的,直到傷口完全長在一起,結痂後,它才準備溜走。
結果沒想到分開都兩天了,豹子哥的鼻子比狗還靈敏,沒多一會就找到它了……
一開始它看到豹子哥忽然出現在自己洞穴口時,嚇得大氣不敢喘,甚至都不敢出去。
愣是那一整天都沒出去喫東西,還好洞穴裏有它前一天採摘的竹子,還能湊合湊合,後來看到豹子哥離開了,它也不敢出去,生怕對方是守株待兔,等它這隻熊,準備上演南郭先生與狼的戲碼。
沒想到沒過多久,豹子哥用還沒掉痂的軀體跑去抓了一隻大鳥,那是什麼鳥它也認不出來,反正看着五顏六色的,羽毛很漂亮,但被豹子哥咬的皮開肉綻,血肉模糊,仍在它的洞口。
小稚一開始也不願意出去,怕這個是什麼計謀,後來想一下,自己早晚要出去,如果豹子哥真的不放過它,它還是會死翹翹的。
最後認命地鑽出去,左看看右看看,豹子哥沒見影子,只有一隻新鮮熱乎的大鳥。
它剛穿過來的時候是不適應喫生肉的,但是喫完了媽媽的奶,沒得喫了,偶爾媽媽抓回來點鳥啊,鳥蛋啊之類的,它爲了自己的身體就開始喫,其實沒有那麼難以接受,畢竟它現在是一隻野外動物,想要身體強壯,該喫就得喫。
所以現在它喫起生肉來也是面不改色,甚至會點評一下,是之前的兔子肉好喫,還是這大鳥的肉好喫。
最後得出的結論是甜甜的野果子最好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