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把我的東西還給我 (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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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這茬還好,提了就是火上澆油,自己找死。
“我弟弟說,通知書是郵遞員原本要給我的,被李可截走了。我弟弟要,她不給就算了,還把他帶到偏僻的地方,讓我們差點找不到。要真出點事,你們擔得起嗎?”
“那通知書,我已經打電話向學校確認了,確實是我的,我叫田馨。大家要是不信的話,讓李可拿出來,一看就知道。雖然我不知道她爲什麼要拿我的通知書。既然她也考上了,那我們就是同學了,一塊拿出來給大家看看不就行了,又沒啥見不得人的,你說是吧,李伯?”
這句“見不得人”刺中了李向利的痛處。田馨知道,他一定忍不了。
果不其然。李向利惱了,她對李可喊了一聲:“趕緊去拿。”
但李可和李楠頂包田馨這件事做的非常隱祕,李向利並不知道。
李可拿了通知書,卻只給他爸看了成績單,當然成績單也不是她的。那個年代消息閉塞,不像現在打開手機搜索一下就能查到。
她只告訴她爸她考上了,通知書拿去給高中老師看了,等辦完酒席就回來給他看。到時候想辦法搪塞過去,上了大學,他爸就不會知道這事了。
李向利好面子,知道女兒考上了,高興的也沒多想就準備擺酒席炫耀了。卻沒想到他最愛的女兒擺了他一道。
這兄妹倆利用父親的關係,將田馨的學籍信息改成了李可的。但他們改不了名字。也就是說,以後李可代替田馨去上學,只能叫田馨的名字。他們打定主意出了村子只要沒人認出來,問題就不大。所以錄取通知書上的照片大抵是被換成了李可的,但名字肯定沒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