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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心頭泛起悲涼。
世間事並非只能用法條律令、三綱五常去框束其行,權利纔是人人追逐的東西。
因爲有了權利,就有隨時剝奪別人生命的權利,有了權利,就有了將別人的尊嚴,踩在腳下的權利。
她救不了她,只能爲她報仇雪恨。
那隻指甲大小的蜈蚣,隨着她擲出去的棋子,迅速的爬進了鄭元松的血肉。
而她從長贏的身上,也只順走了這麼一件毒物。
西蜀擅毒,那楚氏兒郎與毒物相伴想是少不得的,她上下其手一番,只爲藉此尋一物防身,只是不知那蜈蚣,毒性如何,幾時發作?
既是長贏隨身所攜之毒,想來是用以防身的,若說,什麼法子最好防身,大抵就是先下手爲強罷?
所以,那蟲子,大抵也是個毒物罷?
夜深霧重,正這時,外頭有人敲門,聲音清冽,淡然無波:“義父,丑時至,該回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