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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旁見狀,心疼弟弟,拿起根棍來就要打小山羊。可是,沒想到弟弟一下抱住了小山羊,用身子保護着對我說:你不能打!
我見狀,就把手裏的棍扔了。
弟弟則傷疤還沒好就忘了疼,繼續一如既往形影不離的和小山羊一起玩耍。
可是,一天,我母親衝我老爺說:等趕集時,你把山羊牽集上賣了去吧。
我和弟弟雖然都捨不得,但母親說了算。再說,家裏窮,確實需要錢,只好到趕集那天,牽着山羊,一起到冉寨集上去賣。
由於這隻小山羊看着可愛,一牽到集上賣牲口的地方,立刻就被許多人看中了,紛紛上前和我老爺談價錢。
那時,雖然已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了,可人們在買賣牲畜講價時,還在沿用過去的老方法,賣主和買主各伸一隻手牽住,用手指頭在衣袖裏比劃。
我老爺和一個買主比劃妥價錢後,買主給了我老爺五塊錢。我老爺就把拴在山羊脖子上的繩子解下來,讓買主拴上他的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