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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他的眼睛很亮,比夏日裏天空中的星星還要亮。
十八歲,他出徵,我在家中等啊等。
直至聽說這一戰大敗,前方將士幾乎未有生還,實在坐不住了,便去尋他。
戰場上,我只見到了滿目的屍體。
我從最西邊第一個人找起,兩日兩夜不曾閤眼,一直找到第兩百七十三個人,才尋到他。
也或許是我與他本就緣分不夠,纔會這麼久才能找到他。
明明話本子裏的主角,都是能一眼都找到自己的夫君的。
再然後,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的呢?
是從什麼時候起,我碰他一下,他便觸電般的躲開。
下值之後也不歸家,謊稱自己事務繁忙實則是去巷子裏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