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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一聲,郝晴沉着臉拍桌而起,連聽她回憶的耐心都不剩了。
“洪雪,是你殺了陳玉芳?你把她的屍體藏在哪兒了?”兇手可能另有其人,但站在審訊的立場,她不能假設洪雪只是幫兇,還有機會逃脫法律的制裁。
即使洪雪主動供出這樁命案,也不能給她留下喘息的餘地。
身爲女警,郝晴嚴肅起來極具壓迫感,亡命之徒在她面前都無處遁形。
洪雪的眼神卻沒有躲閃,仍是恍如夢中:“郝警官,我沒有殺害陳玉芳,兇手是禹明輝!但我也有罪,我包庇了我的丈夫,並且幫他藏匿屍體,這五年來,我時刻都在遭受良心譴責,這都是我的報應……”
“我再問你一次!你把陳玉芳的屍體藏在哪兒了?”郝晴凌厲的威勢迫使洪雪服從。
“在禹明輝以死謝罪的地方,她在那座池塘裏沉睡五年了,不分晝夜凝視着我們……”洪雪那雙洇紅的眼睛,直直地透過郝晴的身體,好似看到了開滿荷花的池塘。
她像是被陳玉芳的魂魄附體,就那樣失神地看着自己,和她貌合神離的一家三口。
郝晴無暇揣摩她的心境:“既然你主動供出陳玉芳的命案,在警方調查案件期間,你將面臨37天刑事拘留。同時你享有律師會見權,申請取保候審權,以及申訴等權利保障,確保你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洪雪,以上事項你都聽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