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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去搶回來,可轉念一想,命纔是最重要的。
摔倒在地上,元霜一瘸一拐回去,腿上與胳膊上都受了傷,與她同住的華人女孩拿來藥,好心提醒着,“這附近本來就不太平,晚上最好少出去。”
“……聊得有些晚,就忘記時間了。”
元霜擦了藥道了謝,“之後不會了,是有點倒黴。”
在這裏半個月,她竟然也會用倒黴形容自己,要論倒黴,被搶錢而已,實在算不上什麼,當初被賣,又跟段寒成在一起,那纔是真正的倒黴。
好在這些事情,以後都不會發生了。
報了幾節課,時間被擠得滿滿當當,普爾曼處在極寒的天氣下,許多學生都是怠惰的,元霜卻一堂課都不落,每節都去。
她努力將這幾年落下的知識拾起來,手上的錢慢慢不夠用,在唐人街的餐館找了份工作,什麼髒活累活她都做過,所以這點苦算不上什麼。
一連幾天的忙碌下來,再次走在小路上,這次沒有倒黴地被搶,可卻覺得身後有人。
好幾次回頭看去,卻什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