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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呢?”冷小兵追問道:“這案子爲什麼沒有繼續查下去?”
“一個人刻意要躲起來,怎麼找?那可是01年,又不像現在,到處都是攝像頭,又是什麼大數據,那時候,只要辦一個假身份證,基本上就可以消失的無影無終,這你也清楚,”老常嘆了口氣,接着說道:“更何況,那段時間正是白川案鬧的最兇的時候,全市百分之九十五的警力都被抽調去排查白川案了,根本沒有多餘的警力調查這個不起眼的失蹤案,只能掛着,聽天由命了。”
“人至今沒找到,沈雨就沒來派出所問過嗎?”冷小兵問。
“頭兩年還經常來,後來,就沒見過了……”老關發出一聲嘆息,“她家就住通惠苑,他爸還算有點良心,走得時候給她留了一套房和所有的存款。”
“報案登記表上提到,有一封告別信,我怎麼沒看到。”
“返還給沈雨了,她說那是她爸留給她唯一的紀念物。”
“那封信上同樣沒有指紋,我懷疑他寫信的時候帶着手套,”老常補充道。
沒有指紋也就意味着即便是在某個案件裏發現了可疑的指紋,也會因爲沒有對比項,而無法確對方是否是涉案嫌疑人。破案不是找人,而是找證據。這句話再次迴響在了冷小兵的心頭,同時浮現的還有白川案卷宗裏那兩枚殘缺的指紋,只能用來排除不能用來認定。也就是說,就算沈雨承認瀋海洋的右手有燒燙傷,或者別的證人能夠證明這一點,他也不能因此做出比對,將瀋海洋認定爲白川案的嫌疑人。
更何況,那個女人,那個叫沈雨的女人,是絕不會跟他說實話的。
該死,冷小兵心裏暗暗地罵了一句髒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