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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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有朝有史以來,諸多律法如同枷鎖,束縛着女子的婚姻、自由。
要求女子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有子而嫁,倍死不貞。”
意思是:女人嫁人後,如果有了孩子,即使丈夫死後也不能再嫁人,如果改嫁,那便是死有餘辜。
“也要求女子在家以夫爲天,夫爲至尊,一切行動皆需遵從夫意,不得忤逆。
男人卻可以千般理由與女子和離、或休妻。
若女子備受欺辱,遭遇不公,想提和離,也求助無門、如入死門。”
說到這裏,陳玉皎清澈的眼中閃過一絲決絕:
“因此,臣女斗膽懇請秦帝頒立新法——
許可女子,向男人提出和離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