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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希尔“乔丹接班人”,输给他很正常。
但实际上,新秀赛季不论是个人数据还是球队战绩,都是罗宾逊更占优。
而这,也是值得埃斯利讲这个故事的原因。
因为罗宾逊他真的很特别。
1994年的时候,NBA当时连新秀合同的年限和年薪都没有规定,给多少全看球队和球员谈判。
格伦·罗宾逊,当时要求雄鹿队给的合同是13年1亿!
那个年代,皮蓬的年薪才400万,乔丹也才500万,这种行为在当时直接就炸了。
不过迫不得已,雄鹿队最后还是和他签下了10年6800万美元的合同,这让他载入史册,甚至逼得联盟第二年就出台了新秀合同规则。
然而这还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罗宾逊天赋爆棚,雄鹿队能被他逼迫签这个合同就是最好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