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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裏就是這樣,司法作爲最後一道防線,承載瞭解決百姓矛盾糾紛“定海針”的功能,人與人之間爲了利益的保全,可能無法想象一個人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或者說出什麼樣的話,甚至於包括在法庭之上。因此在法院裏時常可以看到各種各樣奇葩的案子,真話假話也同樣相互交織映錯,有的時候想想,確實人心的善惡不是能夠僅憑外觀去判斷的,有的時候甚至於自己的骨肉都可能爲了利益而選擇背刺。
而對於審判機關來說,情與法的平衡又是一個時常需要去面對和調和的問題。王濛在進法院之初就被告訴,司法審判人員不能機械地依照法條、證據而不顧事實去斷案,這會讓法失去了它應有的溫度,還很可能會錯過真正的真相;同樣也不能失去了法律人應有的理性,而僅僅只是基於感性的認識去衡量一個事情的是非對錯。
雖然說阿姨的故事確實令人同情,但其實也有那麼一瞬,王濛的腦海中同樣也劃過了各種可能性。但對於王濛來說,她依然還是會選擇去相信人性的善。
送走了阿姨,王濛回到了接待室。
一整個上午,接待室都再沒有人來訪過,反倒是導訴臺和立案庭還是一如既往地忙碌。
王濛簡單整理了一下接待登記表,把它拿給了吳姐。
“怎麼樣?”吳姐問。
“好又不好。”
“這話怎麼說?”
“好的就是,感謝吳姐一上午把我從案卷裏解放出來,然後還把大把的當事人擋在了接待室門外,您憑一己之力就解決了全部當事人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