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法不責衆不存在 (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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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上,衆人朝着目的地前往着,車子裏面,李明說了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觀衆朋友們,你們認爲,法不責衆這四個字,到底是對的還是錯的。”
一句話給話題引申到很高很高的矛盾點去了。
這邊,衆人有點不知所措。
而這邊,觀察室這邊,秦風說道:“你們認爲呢?發佈責任怎麼看。”
一邊的何峯老師,想了一下說道:“既然這麼詢問,肯定是錯的,但是呢,總覺得,大部分人認爲,法不責衆是對的。”
秦風說道:“那很好,我說幾個簡單的案子吧,第一個,再東北這邊出現了一個拐賣兒童的人口販子,最後被衆人毆打着,請問這個事情怎麼處理?”
衆人都沒發言,這邊秦風說道:“這件事處理很簡單,打人確實不對,如果對方追究起來,是需要去帶過來錄口供的,然後呢,人販子沒有這麼做,認爲自己理虧,但是呢,保留對方追求的訴訟的權利。”
“然後還是東北那邊的一個案子,也是一個人報警人販子,最後衆人給這個人打了,結果人不是人販子,那麼,警察要不要去追究這件事。”
現場所有人直接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