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2/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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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芯打量着方遠,不置可否。
周亦安一邊喝水,一邊在一旁嘀咕着:“根據拉姆齊定理,地球70億人中的任意兩個人,只需要通過6個人就能產生聯繫,朋友的前男友要
是都回避,那我們基層法院的法官就沒法辦案了。是吧,師——”
“師”字剛出來,方遠瞪着他,周亦安於是又轉了個彎,硬生生把“父”字嚥了下去:“……方庭長……”
葉芯也不再多言,繼續翻看駱優優和公司的合同,良久才問方遠:“方庭長,這個案子中,駱優優和公司不是勞動關係?”
方遠毫不遲疑:“對,葉老師有何指教?”
葉芯道:“指教不敢,跟您探討。我在研究課題的時候,查閱了許多案例,主播和機構簽署的,幾乎都是經紀合約。但往往主播和機構的糾紛,就來自這份合同。”
方遠道:“對啊,因爲公司籤的大部分主播,是素人,爲求流量和機會,他們不會死摳合同細節,等到素人有了熱度和名氣之後呢,就對合同條款有了意見。糾紛由此而來。”
葉芯道:“糾紛多,也就說明主播和機構的關係,用經紀合同來定義,並不恰當。”
方遠聳聳肩:“這個,就是你們最高法要探討的問題。但就案論案,駱優優父母要工傷賠償的前提,她必須和公司構成勞動關係。現在顯然不是,公司對駱優優的死確實不需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