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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沈川被警察帶到警所去,還有阿江。
沈川辯解着說:“我不認識這個人,我真的不認識這個人!”
阿江滿眼猩紅的看着沈川,“你收留我,可是爲什麼要待我來做壞事!”
警察從資料裏掏出一張照片,正是苳拍的那種他在大橋下,看着阿江喫東西的那張。
“那你說不認識他,你看看這是誰?”
沈川無話可說。
被告上法庭,原告是鄭琪,被告是沈川,最後沈川沒有什麼證詞,畢竟警察手裏的證據確鑿,而且沈川求助過自己所有有頭有臉的親戚,但都拒絕趟這個渾水。
沈川的爸爸也是氣急敗壞,“你自己在外惹得好事兒,你特麼的自己去負責!”
最後沈川判了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