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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本名是顧華,就像王星說的那樣,她同樣也是B大的一名大學生,只不過和林梅梅不一樣的是,她是在大學讀到大二的時候就輟學了,按照平常同學對她的評價來看,顧華是一個不善與人交流的人,或者說是不會處理人際關係。很多同學對她的評價都是清高,不理人,自傲等等。
實則不然,在看到顧華照片的那一刻,姜澈就知道這絕對不是一個高傲的,心懷不軌的同學。儘管她長長的劉海幾乎遮住了整個眼睛,再加上她低着頭,但是透過劉海可以看到她的眼裏充滿的是懵懂,是好奇,像一個小孩子剛出生睜開眼睛看這個世界一樣。眼神這麼清澈的人,又怎麼會是一個性格不好的人?
她出來打工完全是被迫的,看顧華的家庭,有一個嗜酒成性的爸爸,有一個溫柔但軟弱的媽媽。爸爸一喝點酒,就覺得自己是整個世界的神,所有的人都必須聽他的,這種情況下,他回到家就要彰顯他的地位,如果母女二人有任何讓他不順心的,迎接她們的就是一頓暴揍。
顧華的媽媽溫柔又軟弱,之前擁有自己的事業,生了孩子之後就在家裏當一個家庭主婦,這麼多年,早已經習慣了。在被她老公打了一頓之後,她咬着牙哭了一整個夜。但是老公醒了以後,想起昨天自己做的事,又開始抱頭痛哭,承諾下次再也不會,堅決不能讓她們受傷。顧華的媽媽就信了這一套說辭,她永遠相信,她的丈夫是和她談戀愛時的人,永遠溫柔、小心的愛護她,全心全意地愛她,守護着她。然而時間不可能回去,她的丈夫已經變成了另一個人了。
一次酒局裏,他被人誘惑去蠱惑地下賭場,也就是一個晚上的時間,就欠下了一輩子都還不完的錢。這時候他的酒才醒了一點,連滾帶爬地回了家,抱着他老婆的腿痛哭,口齒不清地說着他的罪行。
也就是這一點,才讓顧華決定輟學,來打工。她選擇這家游泳館的原因居然和王星一模一樣,也是有人發傳單,被上面的條件所吸引來這裏打工。
至於用化名,只是顧華想要躲避那些追債的人,那些人如果找到她和她的媽媽,根本無法想象是什麼狀況。
看到這裏,姜澈已經瞭解到了她想要了解的,她沒有時間去心疼這幾位小姑娘,她把四個人的照片擺成一排,自己從左到右地仔細看看,每個人的形象都非常好。這是自然,每個公司招前臺都想要招形象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