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7/9頁)
佚名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趕緊走吧,方誌和他們報警了!”
王大力拉着阿玲大步離開酒樓門口,攔了一輛出租車坐了進去。
“去哪裏呀?”司機問。
去哪裏?王大力突然感覺沒地方可去。
現在自己闖下大禍,夜總會肯定不能去,去了等於自投羅網。
姐姐的住處也不能去,方誌和是區長的兒子,要找到姐姐的住處易如反掌,去了也等於是自投羅網。
當務之急是離開東莞,去深圳或者廣州。
方家再厲害,也只能在東莞一帶橫行霸道,離開了這個區域,應該就沒事了。
再說了,自己雖然打了方誌和,也羞辱了他,但並沒有把他打死打殘。
要是按照法律法規,自己最多就是被拘留幾天,賠點醫藥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