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同我回相府討公道 (第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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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知道姜歲歡這些年過得好不好,爲何小小年紀就嫁了人。
按理說女子十六歲嫁人,在大晉朝並非什麼新鮮事。
但多數心疼孩子的父母,尤其是家境還算不錯的,都不會讓寶貝女兒過早嫁人。
女兒只有在孃家的時候纔會過得無憂無慮。
到了婆家,不但要挑起當家主母的重任,還要孝敬公婆,伺候夫君。
如果再懷了夫家的孩子,屬於十幾歲少女的天真懵懂,必會被沉重的壓力蹉跎磨平。
知瑤直到現在還沒議親,一方面是因爲相府選女婿必須進行嚴格挑選。
另一方面,姜政言也不希望女兒早早嫁人去婆家受苦。
姜歲歡說:“父親過世,家中只剩我一個孤女,不盡快給自己找一個依靠,說不定會被那些心懷不軌之人瓜分得連一文錢都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