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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慶福微微一楞,內心OS:說我的全稱職務副總裁也就罷了,用得着姓氏後面加個副字嗎?
“能告訴我是誰報的案嗎?”林忘注意到趙清歡在唸出“地脈通達”公司名稱時嘴角微微上翹的角度。他知道這又是一個心裏吐槽公司名稱的人,但他也不在意,林子大了什麼樣的鳥兒都有,人多了註冊難度自然水漲船高。爲了註冊通過不磕磣,畢竟21世紀甚至有名人註冊過背後擊球有限公司。
“你是地脈通達未來探索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CEO)、首席戰略官(CSO),亞太工程組織聯合會專業工程師(PE),中國工程師協會會員林忘吧!”
林忘也沉默了,有必要把他自己所有的身份職務頭銜鋪陳出來講嗎?除了某些百科,他自己寫簡歷也不會這麼累贅。
另外林忘意外地覺得她不是一個那麼膚淺的人,需要用疊頭銜來討好林忘。
但是對於林忘的問題,趙清歡一口拒絕,“抱歉林總,我們有規定。爲了保護報警人的隱私,我們會對他們的私人信息保密。”
羅慶福回過神來,脫口而出:“可他李承鵬是我們公司的人。報警也應該我們來。”
“打擊犯罪,人人有責。《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趙清歡態度和藹,但言語堅決,“不排除是他的親人。”
“他李承鵬有個屁的親人!”羅慶福有些惱怒,這個女警察讓他感覺處處不舒服,不過他盡力保持着禮貌,“法律規定失蹤現場有明顯的侵害跡象;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失蹤超過48小時或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失蹤人員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這些情形的存在使得失蹤人員可能面臨危險,因此需要立案調查。他李承鵬滿足哪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