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我不需要拖後腿的文盲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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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慣了活的人不能讓她一直待着,那樣會比殺了她還難受。
最主要的是,許明陽不養閒人。
幹活的人才有飯喫。
這是天條,對誰都適用。
“媽,你識字嗎?”許明陽問道。
“不,不識字啊……”李招娣有些爲難。
她是家裏的老大,下頭還有兩個妹妹,一個弟弟,兩個妹妹是雙胞胎只比她小一歲,弟弟是家裏的老疙瘩比她小了七歲,是家裏的寶貝,地位無人能撼動。
自小的時候李招娣就要承擔起照顧弟妹的責任,家裏大事小情她都要管,而且她還是女孩子,父母不重視,更不可能讓她去掃盲班讀書。
李招娣可以說是實打實的大字不識一個。
手下大將一個字都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