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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如果林總想要報復尹浩的話,直接一個“重婚罪”就能判他三年呀!
他跟甄老師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這絕對夠“刑”了!
何必再讓二姐封他個什麼狗屁行政副總裁,還“釣魚執法”讓他上鉤,脫褲子放屁,有這個必要嗎?
這裏頭的疑點太多了!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林嵐林總,是怎麼盤算我的?
我的未來,將會是怎樣的?
每年200萬的年薪,真的能年年拿嗎?
很多東西,你得提前想好,不能光顧着浪,到時候把關鍵的事情給忘了,或者說疏漏了……
昨天晚上,甄老師說,尹浩跟着那個農牧企業的老闆去東北了。
難道說,他是跟着二姐一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