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 文恩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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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文恩介紹說,他是一名註冊過的職業牧鴨人。
他的工作就是趕着鴨子,到處去放牧覓食,依靠賣鴨蛋和低級鴨子魔獸維生。
微光湖向來就是各種鳥兒的棲息樂園,這回他來一是放牧,二是給自己養的鴨子繁育的機會,三就是…隨便“撿點”價格高的鳥蛋出去賣。
說到這文恩有些忐忑,以前沒有主人還好,撿了就撿了,這回被主人抓到了,他的行爲就可以定義爲偷竊,要是被聯邦知道了,那他的職業生涯就到此爲止了。
喬希沒聽出文恩話裏的意思,她還不太瞭解聯邦法律:“撿鳥蛋?可以教我嗎?我不會辨認這些東西,我也想撿了賣。”
喬希有些高興,又有一個生財之道了。
“你不怪我?”文恩有些詫異。
“爲什麼要怪你?怪你什…”喬希一開始沒反應過來,突然想起來她已經是農場主了,文恩在這裏放牧,卻沒有告知她,私自撿有主土地上的鳥蛋,好像可以視爲偷竊,這對於其他農場主來說,都是不能容忍的。
但是,想了想喬希還是擺了擺手,她還沒有把農場改造好,微光湖那邊還保持着原生態,這也怪不到文恩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