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帶教實習生 (第2/6頁)
空空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葉芸小聲地說:“離婚後,不可以回孃家住嗎?”
李國泰立馬說:“這個律師,你還年輕,這個就不懂了。出嫁的女兒,不能長期住孃家的,不然孃家的男丁會賺不到錢。所以我妹得要到錢跟房子,保障下輩子。”
這種奇葩的言論,李靜初居然沒有意見。
反而她還說:“宋律師,我孃家那邊有這個習俗,所以我得拿到錢才能離婚。如果王傑不願意給錢,那我是不同意離婚的。他現在用完侄子威脅我,卑鄙無恥啊。”
宋淼點點頭,緩緩說:“好,那我們這邊就是提交你這邊不同意離婚的答辯狀給法院。”
李國泰追問:“宋律師,如果我妹不同意離婚,我兒子這邊,會怎麼樣?”
這個問題,跟離婚案子是無關的,對方如果同意離婚,宋淼可以給意見。
但是都不同意了,那麼李國泰兒子故意傷害這個案子,就是跟離婚案子沒有什麼關係了。
宋淼直接說:“李先生,你是想委託我做你兒子刑事案件的代理人嗎?如果是的話,我們辦理一下手續。不然的話,我這邊不方便回覆你這個問題。”
李國泰的臉色,瞬間就是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