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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什麼章程?
少爺葉青曾說過自己愛慕於我,可我的心裏卻只喜歡了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月亮,因此也無法做到再喜歡任何一個人。我原以爲葉振興是想讓我嫁給他的大兒子,誰知他如今卻說要我嫁的是他弟弟葉檸,當真有趣,可我卻笑不出來。
“檸兒一直生活在國外,這次雖是將他騙了回來,可我沒有把握讓他留在葉氏,所以我所能想到的唯一辦法就是讓他早點成家了……”說叭,董事長深深地嘆了一口氣。
爲人父母,總是希望孩子們能走得很遠,卻又總想着他們能陪伴自己左右,害怕受傷又想讓他們出去闖一闖,當真是矛盾至極。
“現如今的婚姻,早已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您的希冀似乎沒有任何用處。”
我是活生生的人,家境清寒也沒有皇位需要繼承,所以我只希望自己能有一段普通而幸福的感情,而不是淪爲利益的奴隸。這不,我試圖說服董事長打消這個念頭。
“無論是當年的資助項目,還是如今的編輯部總監,都是我們對你的希冀,希望你能認真考慮這件事情。葉檸他長期生活在國外,在國內也沒有多少朋友,所以我才希望你們能在一起多多幫襯……”董事長苦口婆心地勸誡道。
二少爺在國內沒有多少熟人的事情我可以理解,互相幫襯也不一定非要嫁給他吧?所以我並不贊同葉振興的理論。只是我看他這話的意思,分明是在要挾我啊,若我不答應結婚,他大抵就會辭退我總監一職並離開葉氏吧!
我在葉氏工作了兩年之久,也曾和編輯部的小夥伴們一起完成了幾個項目,也深深地熱愛着這份工作,如今卻說要離開,難免會覺得不捨得。可如今董事長卻以此事來要挾我嫁給一個素未謀面的人,我又該如何取捨?
“我們素未謀面,董事長又怎知二公子會接受這樣的安排?想必您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婚姻幸福吧!”我依舊不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