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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寧覺得是個申辯的好機會,忙對李瑞清道:“李大人,民女冤枉。請您爲民女做主。”
李瑞清看了眼目光殷切的方寧,又斜睨了榮縣令一眼,空出上座,坐在了縣令一側,道:“冤從何來?”
榮縣令識趣地朝方寧身後的衙役擺了擺手,示意退回原位,陪着笑道:“此女是殺害孫懷義的最大嫌犯。她拒不承認,還越獄,態度蠻橫,下官欲杖刑教訓一下。”
李瑞清審了一眼方寧,語調威嚴,“確有此事?”
方寧神色堅定,字字鏗鏘,“回大人,情勢所迫。昨夜即便民女有不在場證明,榮縣令依舊不管不顧,將民女以殺害師父的罪名關押,若非民女越獄,不可能找到物證自證清白。”
李瑞清挑眉望去,語調漸輕,“如此說來,你既有不在場證明,也有物證?”
方寧對上李瑞清的眼,極其冷靜,“大人可願隨民女走一趟,去瞧瞧民女的不在場證據?”
李瑞清沉思片刻,摩挲着手裏的碧玉扳指,問榮縣令,“你覺得呢?”
榮縣令額頭沁汗,訕笑道:“自然,若有冤屈,怎可不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