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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瞧,那小瘋狗王志,我跟你說,他惹事的頻率那可快得很吶。
自九六年之後,王志在長春可算是闖出了“名堂”,一件事接着一件事,這能瞞得住嗎?
根本瞞不住,王志把賢哥的兄弟給弄死了,內部兄弟肯定會知曉的,就那幾天的事兒。
這一天,趙三在局子裏待着呢,就在門口,來他家找趙三玩的人特別多,大多都是長春本地的。
這不,衆人就進屋玩起來了。
三哥,那時候他的局子規模不大,說實在的,九六年的時候,三哥掙錢主要是靠出去幫別人贏錢,或者自己搞大賭局來獲利,他這局子一天也就掙個兩三萬,在那個年代也算挺牛的了。
有人會問三哥這局子咋掙錢呢?其一,你可以跟三哥安排的荷官對賭;其二,還能抬錢,也就是放高利貸。
說白了,就是你借一萬塊,我只給你九千,然後在賬本上記着借了一萬的欠條。還錢的時候就得還一萬,這利息百分之十可挺高了。
就是說今天借了九千,明天就得還一萬,哪怕你一會兒贏了錢,還錢時也得還一萬,就這麼個意思,按這個比例來。
而且屋裏人輸贏十幾萬的,這就算是挺大的局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