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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書記,臨水鎮的情況比較特殊,民風剽悍,經常發生打架鬥毆事件,我的想法是維穩爲準,儘量和解,避免因此生恨鬧出更大的事,畢竟都是一個鎮住着的。”
趙洪來笑了幾聲,有些突然,提前沒有準備,他也在想怎麼把這件事說出來更合適。
“趙市長,您是想說漁場砍人的那件事吧?”
“砍人?”
趙洪來有些意外,剛剛段彪說的是打人,而不是砍人,性質完全不一樣。
“沒錯,兇器是一把半米長的砍刀,受害者手腳幾乎都被砍斷,極其殘忍,一時衝動肯定站不住,我雖然不太懂法律,至少是重傷害罪。”
“這樣。”
副市長趙洪來也陷入兩難,一面是有私交的段彪,他想通過自己幫他的弟弟免去牢獄之災,但是問題比較嚴重,不太好強行壓下來。
“李書記,我知道這樣不太妥當,儘量調節,影響降到最低,這樣對誰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