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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國是四通鎮人,居然被帶到了臨水鎮派出所,這肯定不符合規定,就算是違反也應該是四通鎮派出所處理,但是這次是縣公安局局長杜剛出面,一切也就變得合理了,至於理由居然是幾年前曾經夥同臨水鎮的人一起偷過木頭的事。
梁秋上車返回紅山縣,車子在紅山縣政府一側停下,他知道自己不能這樣上去,周波的眼線太多。
“李書記,劉志國找到了,在臨水鎮派出所,我側面打聽了一下,幾年前劉志國曾經在臨水鎮和人一起偷過木頭,案子當年就結了,這次是當年和他一起偷木頭的人又翻案,交代了其他的事,所以帶他回來調查。”
“人還在派出所?”
“放了,調查清楚和他無關。”
李威笑了一聲,“好手段,臨水鎮黨委書記段鵬因爲他弟弟段虎的事對我不滿,把人弄到臨水鎮肯定是最合適。梁副局,我現在想知道紅山縣公安局到底是聽從某個人的指令做事,還是按照黨紀國法在做事?”
“李書記,暫時我不能給您一個滿意的答覆,但是我會努力改變這一切。”
“知道你爲難。”
李威笑了一聲,“我教你個法子,你按照我說的去做。”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