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姐夫的貼身保鏢 (第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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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林安也在琢磨自己當官之後下一步要做什麼。
首先,縣尉不算是正經官,不算在朝廷的體制裏面。
這就相當於編外人員。
正常縣尉在縣城,也是縣令手下的狗,完全聽命於縣令。
不過,他的情況不同,馮昭眼看就要涼了,他也搭的是知府的關係,在縣城,馮昭是不敢跟他炸刺的。
所以,是時候提升自己的實力了。
縣尉掌管全縣的治安,也有資格招募一定數量的兵丁。
像縣城需要剿匪什麼的,也都是縣裏自發招募鄉勇,當然,這需要縣裏自行負責,而且裝備要自己想辦法。
允許使用的武器是制式弓箭,不允許持有弩和甲冑。
雖然是官府招募,實則和民間武裝沒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