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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吧,其實一點都不奇怪,這和保衛科,保衛處的發展進程有關係。一開始保衛科其實就是一個反特機構,別說,內保治安了,連配槍的權力都沒有,一般只有幾個人,接受廠委的直接兩領導,負責聯絡和協調廠裏和駐軍的工作,數量非常少,根據廠裏的情況不同,重要程度不同,只有全廠總人數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三。
但是到了五三年,確定了部隊就是來保家衛國的,不再負責地方的保衛工作,原來的治安內保工作全都移交保衛科,原則上保衛科由各廠自建,自養,自用,被稱作經濟警察,有刑事,民事,經濟執法權,老厲害了。但是正是由於他們是由各廠礦單位自建的,所以,在思想紀律上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問題。再加上,他們也有一些特殊的權力,也滋生了一些監守自盜,敲詐勒索之類的人物。
尤其是,地方上有的時候爲了解決轄區內的就業問題,往各個保衛科塞了一大堆街頭混混,別說讓他們抓違法了,他們自己不違法就是好的了。有些地方,爲了能賺錢,有些保衛科直接就是當地黑市的保護傘。
這裏又得說一句黑市的問題了,黑市不是自由市場,實際上一直到六八年,私對私的小型交易都是存在的,而且是合法的,不是民不舉官不究的那種合法,在不少指導意見裏面,專門提出規範意見的合法。也就是說不用避人,正常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行,大家相互交易也不用說什麼換,光明正大的買就行。
至於糧票交易,都不用找專門的市場,找個飯店,看看門口有沒有揹着一個包的大姐,或者大媽,直接上去問就行,九成就是糧票販子,什麼市場都不用去。至於其它票據,直接去百貨商店或者供銷社找售貨員換就行,這個有點違規,但是確實是屬於民不舉官不究。
黑市的關鍵不在市上,而在於黑上,可以說那個時候黑市上的商品,十成十是違法的。先不說黑市上有可能出現的人販子,盜墓賊,小偷,搶劫犯之類的東西,他們會來這裏銷贓,裏面有賣糧食的,價格可能比自由市場還便宜,但是這些糧食一般都不是正路上來的,內外勾結從糧庫裏偷的可能性大。
裏面也有人賣肉,但是這些肉,不一定是什麼地方來的,有可能就是小偷來銷贓了,也有可能是偷獵的來銷贓了,甚至賣的可能都不是牲口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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