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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有了新的問題,蕭澤說:“你想自己照顧他,而林森要靠豆豆來找你拿錢,所以過了他那關就好。”
林森接養豆豆本就是自認倒黴,或者說他圖的是林木一家的幾間房子,爲了那幾間房和幾畝地才接下豆豆的監護權。至於林予,豆豆好歹是親生的,而林予是抱養的,所以林森幾乎是立刻把林予趕出家門,更不會照顧林予。
可這些年林森嚐到了甜頭,他沒想到林予會爲了豆豆一直出錢,所以當林予幾年前提出將豆豆接走時,他拋出了條件,要林予出三十萬。
林予當時才十四五歲,自己還睡公園呢,三十萬對他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所以他只好作罷。可是他一有錢就匯給對方,基本攢不下任何積蓄,湊夠三十萬接豆豆也就變得遙遙無期。
“本來向大哥給我的金條換成錢夠三十萬了,可是我聯繫過小叔,他又改主意了。”林予已經平靜下來,只剩下無奈,“這大概就是電視劇裏的壞親戚吧。”
蕭澤每次憤怒值上升到一半都要被逗笑,伸手掐了掐林予的臉蛋兒:“你一直在長大,賺的錢越來越多,給你小叔的錢也就越來越多,一次性三十萬不划算了。”
後半程陽光太好,林予被曬得犯困,一覺睡到了藺溪鎮,醒來時剛過與縣城分界的石牆。他激動地四處望,雖然鎮上每間房屋都已經翻新,但他覺得格外親切。
經過一所學校時,他指着喊道:“哥!你快看,那是我的、我的母校!”
他說完自己先樂了,感覺有點滑稽,便扒着車窗傻笑,絮叨着講:“其實學校沒幾個老師,也沒什麼學生,最有學問的是賀老師,賀老師是城裏來支教的,但是沒有走,留在了鎮上,那時候——”
他還沒說完,車忽然減速行駛,蕭澤認真地問:“忽悠蛋,咱們不可能看一眼豆豆就走吧?和你小叔拉鋸戰更消耗時間,咱們晚上住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