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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晚上約莫九點的時候。
蓋倫手下團員有一個晨曦港當地人,在他的帶路下,李思特已經在中環一家普通規模的旅店住了下來。
作爲東海網紅自然是不適合在公共場合露臉的,何況是去人多眼雜的冒險家工會,給蓋倫交代了兩個任務。
一個是把李思特寫好的書信寄給金櫚港黑帆的海伍德,越快越好,另一個就是找冒險家跑腿,打聽一下晨曦港裏還有沒有邁卡的親友之類的。
要知道亞蘭是存在連坐制度的。
但連坐要分情況,是屬於一般刑事案件,還是影響惡劣或者有政治考量的案件。
你隨便殺個人,就是一般案件,你也一起死,平下民怒,就這麼簡單,要是沒有民怒,誰管你怎麼樣,少個勞動單位也就少了,大亞蘭多的是人,死得起,隨便殺。
可如果死者是朝廷命官,或是什麼有點背景的商賈,哪怕不是命案,損害到了政體威嚴,那就沒有好果汁喫了,連坐,啓動。
不知者不罪是不存在的,並不符合連坐的判定標準。
唯一標準只有,是否是事件的既得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