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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出了國,姜嵐就每月給她打生活費。可在林父面前答應好的每月五萬,實際上給的卻是每月一千,還不準時。
留學啊,光是房租都不止一千,這怎麼活?
但林予夏靠着打工和獎學金,愣是活了下來,還活得挺好。
至於六年前享受貴賓廳服務又是怎麼回事?那是她十六歲生日那天,沈硯帶她買禮物。
說來可笑,林予夏衣櫃裏,但凡是價格超過五位數的東西,都是沈硯送的。
十幾年下來,也攢了不少,只是自打林予夏被同學嘲笑穿A貨後,她就變得不愛奢侈品了。
當然有一個例外,那就是沈硯在林予夏出國前,送給她的訂製掛墜。
鉑金被擰成字母S的形狀,上面鑲滿巴西鑽石,頂端刻着林予夏大學畢業的日子。
沈硯把項鍊送給她的時候說:“這個S是我名字的首字母,這個日期是你回國的日子,往後的四年我不能在你身邊照顧你,就讓這個項鍊代替我,陪伴你。”
時至今日,這項鍊依舊掛在林予夏脖子上,一秒都不曾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