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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不行。”趙政似乎已經想到了那場景,“將欺負我女兒之人千刀萬剮都不爲過。”
“這就是這些保護法的意義,您是父親,天底下還有很多有父親的女兒,女兒被欺負父親打施暴者情有可原,但是這樣不就亂套了?
“而且更多的是勸女兒不要聲張,讓女兒隱忍的父親,若是天下都是這樣的風氣,保不齊我們的女兒受了委屈也不敢告訴我們。
“可若是國家就告訴了那些女子們,受了委屈不要忍着,國家和大家都會保護她們,那些施暴者也會收斂,在動手之前先考慮一番。”
林嫿明白這律法確實是領先很多年,但是朝中大臣都有女兒,這事會反對的反而是那些社會底層,特別是賣女求榮,讓女兒高嫁的,被打了還會責怪女兒的不是的人家。
而這些人家,大多也是隨意打罵孩子的,這時候兒童保護法的意義就體現了。
林嫿繼續說道:“律法從來不是爲難人,而是約束別人的,用不上這些律法的人根本不會在意多出來這些保護女子與孩童的律例。”
林嫿聽過兩句對她意義深遠,也是讓她走向律師道路的話,今天她拿出來告訴趙政。
“世界誕生在女子胯下,孩子的未來決定國家的未來。如果不能保護好他們,那一切有什麼意義呢?皇室和朝堂的本就是爲了保護天下百姓而存在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