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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7月。”我忍不住卖弄起来,“1969年7月,M.达斯前往东巴基斯坦——现在是孟加拉国——的一个小村庄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确切地说,是火葬仪式。回来的路上,他失踪了,所有人都觉得他被谋杀了。”
“对,我想起来了,”阿贝说,“当时你和阿姆丽塔还住在波士顿的公寓里,我在你们家住了几天,新英格兰诗人协会举办了一场诗歌朗诵会来纪念他。你读了一段泰戈尔,还有几段达斯的作品,描写的是……她叫什么来着,那个修女——特蕾莎修女。”
“我还专门写了两篇文章来纪念他,”我说,“现在看来,当时我们有些操之过急。达斯似乎在加尔各答重新露面了,或者说,至少有他的新诗和信件流传出来。《哈泼斯》通过当地的代理拿到了一些样稿,达斯的旧识说,这些新作绝对是他写的。但谁也没见到他本人。《哈泼斯》希望我能尽力搞到一些他的新作,但这篇文章的侧重点主要是‘寻访M.达斯’,诸如此类的东西。下面是好消息:无论我带回来了什么东西,《哈泼斯》都有优先发表的权利,但是他们不要的稿子,我们就可以登在《他声》上。”
“听起来像是二手资料。”阿贝嚼着雪茄咕哝道。根据我对布龙斯坦的了解,这已经算是热情洋溢的感谢了。我沉默着没说话,然后他终于又开了口:“那么这八年他到底去哪儿了,博比?”
我耸耸肩,扔给他一份影印的资料,那是莫罗给我的。阿贝狐疑地看了看,把它举到一臂以外仔细审视,就像在研究杂志中插一样,然后又把它扔了回来。“我放弃,”他说,“这是什么玩意儿?”
“达斯的新诗片段,据说是他在这几年里写的。”
“这是用什么写的,印地语?”
“不是,主要是梵语和孟加拉语。这里是英语译本。”我递给他另一份影印本。
阿贝一边读,一边皱紧了汗津津的眉毛。“基督啊,博比,难道这就是我们春季号要刊登的东西?某位高贵的女士一边用后入式乱搞,一边趴在一具无头的男尸身上吸血?还是说我看漏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