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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嗚塞比狼類更善於逃生。那天夜晚他和幾隻狼同行,遇上麻煩,一隻老虎撲過來,幾隻狼四散而逃,而嗚塞非常輕巧地爬上一棵古柏樹的頂端,目標最容易暴露,而不太會爬樹的老虎望之興嘆。快天亮的時候老虎害怕村裏的獵人出獵,只好放棄,落寞地隱入密林深處。
老虎走了半小時後,嗚塞從樹上爬下來,很快就回到了狼窩。母狼舔着他黝黑光亮的身子說,寶貝,我還以爲你再也回不來了,以爲你已經成了老虎腸胃中的糞便了。嗚塞說,怎麼會呢?
嗚塞雖然在狼的環境中生活,具備了狼的野性,但他畢竟是人,他的智商和技能一定高於狼羣中任何一隻狼,哪怕是狼羣中的佼佼者。
可是就以人論之,比嗚塞智商高的人多如牛毛。就那次嗚塞躲避老虎的追逐爬上樹頂,卻被一個獵人發現,獵人儘管有一支****,但他非常謹慎沒有開槍。之所以不開槍,是因爲最初發現一隻老虎,繼而又發現一羣狼,還根本沒有發現混在狼羣中逃逸的嗚塞。
如果獵人當時開槍打死了老虎或狼羣人的一隻狼,他很可能由主動變成被動,弄不好其它活着的狼反撲過來,豈不把他撕成碎片?其結果可不是他獵殺野獸,而是野獸獵殺他。所以他的****一直很保守地握在手裏,不敢輕易扣動扳機,儘管他瞄準了目標,也得放棄。
正當獵人抬頭時,卻發現狼羣中竄出一隻像猴,更像人的動物,爬上了樹頂。之所以說這個動物只是像猴卻不是猴,是因爲猴渾身長毛,而爬上樹頂的動物渾身光禿禿的,分明就像一個赤裸的人,這讓獵人感到非常驚訝。
曾經聽說過紅毛野人,卻從未碰見過,眼下看見的莫非就是野人?可是他除了頭上長出了亂蓬蓬的頭髮,身上根本沒有長毛,更沒有一根紅毛。難道這是目前尚未發現的野人變種,如果將其抓住,作爲新種類動物標本,那麼說不定,這個渾身沒有長毛的動物,又將被國家定爲一級或二級保護動物。
所以當老虎和狼羣四散而去,藏在叢林中的獵人完全可以放冷槍,把那個像人的怪物從樹冠上擊落下來看個究竟,他卻沒有這麼做,只想把那個怪物活捉,送給動物園,要比一槍打死有意義得多。於是在天剛麻麻亮的時候,他離開了那座藏匿着衆獸的深山,但心裏一直琢磨,該用什麼辦法把那個怪物活捉?有了,他想出了一個辦法,但需要一個實施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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