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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是個賊,他接下來要做的是在那個女郎沒發現的情況下從那個揹包裏掏出他想要的東西。
爲了生活而已,沒什麼好說對不起的。蕭御眼眸中閃過一絲黯然,自嘲地笑笑,自己還不是一樣,也是從別人的口袋裏討生活。
蕭御也是一個賊!同樣是偷竊,和猴子沒什麼區別,但蕭御自認爲,自己的盜竊和別人是有區別的。
蕭御有些沮喪地朝前方走着,花了三四個小時穿過了大半個城市。兔子不喫窩邊草,蕭御可不敢在家附近行竊。
他時兒在角落裏蹲會,時兒又走一小段路,始終沒有發現滿足條件的肥羊。蕭御習慣了,他有時候大半個月也未必能牽上一隻羊。實際上以蕭御的手段,他走過一條街就可以牽到很多隻羊,只是他不會這麼做。
蕭御右手手指一動,兩根如白玉般毫無瑕疵的手指間一道寒芒閃過,卻又消失不見了,那道寒芒彷彿從來就沒出現過。
蕭御將右手抬起來,五指張開,陽光透過五指間的縫隙投射出來,這是一雙怎樣完美的手?可是這雙手卻是用來偷竊的,蕭御仰頭看着被初升的朝陽照射得透出紅潤光澤的手指,對這雙手突然產生了一些憎惡。
蕭御又在大街上走走停停了一個多小時,有的時候,他可以這麼走上一整天,然後兩手空空回到家裏。
當蕭御走過一處街角的時候,迎面走過來兩個三十多歲的流裏流氣的傢伙,其中一個染了一頭的白毛,另外一個上半身穿了身西裝,下半身穿了一條破爛得和猴子的褲子有幾分相似的牛仔褲。
這些人多半是在街上混的,作爲一個賊,最好還是別惹這幫人比較好。因爲偷普通人,被發現了也最多隻是罵幾聲而已,偷這些人,要是被發現的話,肯定會被打得很慘,有時候甚至會被打個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