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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在大学球队找份工作很难,亚当森多年资历才混到这地步,不容易。
亚当森却不这么理解,他认为这是戴维故意给他的羞辱。打了半场好球能证明什么?你以为我没法带队像上半场打的一样好?他妈的我非要证明没有那两个慢腾腾的家伙,球队更厉害。
亚当森决定较劲,证明自己的快攻理念是正确的,他改变了阵容。
中锋是博比休斯顿,大前锋身高204CM的埃里克布洛宁,小前锋哈里斯、得分后卫鲍威尔,控球后卫是卢克。
为了追求快速,亚当森都没用替补中锋海伍德,只因没法下快攻。
他是丹佛人,最喜欢的球队是掘金,并看了很多80年代掘金的比赛。
在80年代名帅道奇·摩尔上任后,掘金把快攻发挥到了极限。很多球队都具有独特的战术烙印,掘金的烙印就是“Run”,靠跑动拖垮对手的防守,不论是快速攻防转换还是阵地战的无球策应,他们都会全力跑起来。
掘金在NBA的多数时间内都没有太出色表现,极限水准也就是85年与88年分别突破50胜关口,但掘金的确是最具有视觉冲击力的球队,他们的快攻套路较为注重跨场球传递,从防守篮板到完成进攻的时限常常被控制在4到6秒内。81-82赛季,掘金场均得分是126.5分。
亚当森是快攻战术的忠实拥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