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和神魔做交易 (第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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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璃點點頭,這不是能想通嗎。
本質上一切都是利益交換,包括交朋友,做好事。
當你在餐廳裏,忽然有人說要請所有人喫飯,你覺得賺了,他也不會虧的,因爲重點是他“認爲”自己得到了什麼,那是屬於他的利益。
神也一樣,沒利益的事不會做,魔族都不會隨便殺人。
問題在於殺你他能得到什麼,挖眼睛砍腿他又得到了什麼。
“那這樣,你把酒杯賣給我,我幫你獲取神器。”
“敢說這話,你以爲你是神嗎?”
“呃……我不是,但我可以幫你用其他辦法得到,只要你帶着我。”
這對林劍多少有點誘惑力了,畢竟是神器啊。
拿着神器就等於是神力現世,跟普通的神職不是一個檔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