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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寫的是一首歌的曲譜跟歌詞,而這首歌,正是那首後來國人耳熟能詳的《明天會更好》。
其實,剛寫完數學卷子的時候,他就在考慮剽竊歌曲的事情了,並且還打算寫夠一定數目的流行歌曲之後,就想辦法去郵局,把這些郵遞去香港,他相信憑着自己記憶中的這些歌曲,肯定能讓自己賺到第一桶金。
之所以先寫這首歌,首先是這首歌是85年寫成的,現在是83年,原作者估計連想都沒想過,自己剽竊起來正好;其次,這首歌比較符合小孩子唱,小孩子寫出來不會特別讓人難以相信。
他已經預料到了,如果自己把這些東西寫出來,肯定會讓人驚訝,當然了,自己可以頂着個天才的帽子,這也說得過去,不過天才也要靠譜。沒錯,小孩子可以在數理化方面成爲天才,畢竟那些知識都是明擺着的東西,不需要閱歷也能弄明白,但那些情愛之類的屬於社會科學,需要生活經歷的沉澱纔行,那可不是天才能明白的。
試想一下,一個才十一歲的小孩子,如果一下子就寫那些感情很深的情啊愛的歌曲,估計會嚇到很多人的,沒辦法,誰讓自己的年齡太小呢。
想到這裏的時候,他搖頭笑了笑,接着就開始繼續在本子上刷刷的書寫。就在他寫完最後一個歌詞,準備要收筆的時候,他忽然愣住了:“奇怪,我承認我對這首歌很瞭解,但還沒有了解到記得如此清楚的地步吧?連曲譜都記得一清二楚?我記憶力啥時候這麼好了?我畢竟是一箇中年人,記憶力雖然還沒有像老年人那樣衰退的厲害,但也絕對不會這麼清楚,難道,是我變成小孩子了,記憶力就變得好了?也不對啊,就算是小孩子的記憶力好,沒理由我前生的東西還記得這麼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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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裏,他忽然皺起了眉,然後嘗試着回想一下過去,或者說前生自己曾經記憶過的東西。
他首先嚐試的,是記憶一段布朗寧夫人的十四行英文長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