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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唐歡從歐紅旗家出來後,立刻輕輕的呼了一口氣。
“可算出來了。”唐歡當時想,“靠,現在就讓我學彈鋼琴,拜託了,我都陪着女兒練了六年,那可不是一般的難跟苦,跟吉他沒法比,纔不要學了,我有的是東西抄襲,再說音樂不過是我發財的敲門磚罷了,又不打算一輩子搞這個。”
“唐歡,唐歡,這裏!”聽聲音就知道是張志堅。
匆匆走到廣播局的後院,果然,張志堅就在那裏,當然除了他之外,還有另外的兩個小男孩兒。
他記得,那個最矮的跟瘦皮猴一樣的孩子叫林大慶,十歲,上四年級,他父親是個普通科員,跟他的父親在一個科室,也就是唐振國手下的兵;那個比他高點的,臉色有些發黑的男孩兒叫趙興國,十一歲,五年級,但跟唐歡張志堅不是一個班,他父親是單位唯一那輛吉普車的司機,按照後世的話,就是給領導開車的那種人,他們都是廣播局大院的孩子。
“怎麼纔出來?”張志堅拉着唐歡走到已經搭好的紅磚竈臺前,“等你半天了,就等你過來點火呢。”
“嗯嗯,這不大人問話耽擱了麼。”唐歡聳了聳肩膀,“地瓜呢,放了麼?”
“放了。”說話的是趙興國,“在裏頭,都是紅的,我還去車庫偷了點汽油,等下點火容易。”
“那還等什麼。”唐歡立刻過來蹲下,“速度點的放油……”
“速度點?”問話的是林大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