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再臨選擇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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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的優劣顯而易見。
前者繼續待在縣城,並且直接擔任的是團縣委的一把手,更是直接就副科上正科了,可以少走幾年的彎路。
而第二個卻是要到鄉鎮去工作。鄉鎮的條件可想而知,他自己就是從農村出來的,對鄉鎮的瞭解多少還是有幾分的。
另外,按書記的說法,先是要擔任副書記,還是副科級,鍛鍊幾個月再上鎮長,一年半載之後才能擔任鄉鎮的一把手黨委書記。
看起來貌似只是比第一個選擇多費了三五個月的時間,但其中卻存在不小的變數。要是因爲什麼突然變故,不能晉升鎮長咋辦?
如果一旦書記離開平城,那自己在一年半載之後,能順位接任鎮黨委書記嗎?
如果沒有在三十歲之前晉升副處級,要是上面沒人關照提拔,要麼只能大半輩子就在不同鄉鎮之間輪轉,蹉跎一輩子,要麼就只能調回縣裏某個機關擔任個局長之類的,像大多數科級幹部一樣,能混個副處級待遇退休就不錯了。
這種案例,這一年多來謝凌風親眼所見和聽到的多了。
說起來,現在的建設局局長黃常林其實就比較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