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章 殺人要果斷 (第3/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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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你不忍心殺他們,只怕他們忍心殺你啊。”長魚矯說。
“你不要勸我了,我已經決定了。來人,去把欒書和荀偃放了,讓他們領軍討伐三郤家族。”晉厲公下令。
其實,晉厲公說得也有道理,郤家、欒家和荀家是晉國最大的三個家族,要是一併給殺了,連去抄家的部隊都湊不夠,如果三家聯合造反,只怕自己的腦袋也要搬家。
問題是,早知如此,何必要抓他們呢?不抓,和抓了再放,絕對是兩回事。
長魚矯搖了搖頭,沒再說話。
第二天,長魚矯帶領全家出走,移民北狄去了。
『權力鬥爭金科玉律第二十三條:要麼不做,要麼做到底。』
三郤家族儘管家大業大實力大,但是三郤一死,羣龍無首,亂成一團,隨後欒書率領大軍前來滅門,老百姓們紛紛聲援或者幸災樂禍,於是郤家死的死,逃的逃。用個《水滸傳》裏常用的詞:作鳥獸散。
郤家後人四散而逃,紛紛改姓,後來的郄姓就出於郤姓,還有些人改成了谷姓和溫姓。
基本上,郤家的滅亡是大快人心的。所以,社會並沒有動亂。